关于做好广西外国语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05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各位同学:

高校学生毕业图像采集是学生毕业证书及学历电子注册的重要内容,为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质量,规范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的要求,现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一)2021级高起本层次学生

(二)2024级高起专、专升本层次学生

(三)部分往年未按期毕业(未采集)的学生

二、采集途径

(一)线上采集

1.学生本人图像采集码获取途径

通过学信网公众号获取;通过学信网APP获取;通过学信网学信档案获取。(具体流程见附件1)

2.扫描新华社提供的采集小程序二维码,选择“开始线上采集”,输入“特征码”(ehxcha)后,采集小程序将会自动读取数据库内的学生信息进行采集并交费(具体说明见附件2)。

(二)线下采集

学生可以前往自己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省(市)新华社图片信息采集中心采集。各省(市)地区新闻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三、图像质量要求

学生图像采集时,应真实表达学生本人相貌,所采集照片的规格应为小2寸。

图像具体要求如下(如图所示):

1.背景:应为蓝色底、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露出额头和双耳,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6.光线要求:光线均匀,避免面部阴影及大面积高光和左右脸光比不一致(阴阳脸),必须无红眼、光斑现象。

7.严禁使用美颜或修图软件,严禁使用合成照片

8.严禁使用新生成人高考报考时所使用的电子照片

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收到通知及时采集,上传后及时校对,避免出现因学历照片问题而无法办理毕业证的情况。

 

附件1.查看采集码途径

附件2.中国图片社采集小程序使用说明

附件3.新华社全国各地采集中心联系方式

 

 

一审:常浩 二审:马宇鹏 三审:梁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