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对部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时间:2025-10-17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广西外国语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以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

何燕红、王超,两名2017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起本层次学生,于2025年5月30日超过最长学习年限(8年);陆宁花等47名2020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起专、专升本层次学生,于2025年5月30日超过最长学习年限(5年),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9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需本人在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提交纸质申请(邮寄材料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我院审核通过后方予以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并按自动退学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本公示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纸质申请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致达楼三楼303室继续教育学院古老师,联系电话:0771-4730089。

特此公示。

 

附件:拟作退学处理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名单

 

广西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17日      

一审:常浩 二审:马宇鹏 三审:梁淑辉